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09年学生资助政策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乡镇中心校、中职学校:
根据宝市教发(2009)14号《关于开展2009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大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救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良好氛围,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力推动2009年学生资助工作,区教育局决定从今年6月至9月上旬在全区开展学生资助政策百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6月至9月上旬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陕教贷[2009]5号)、《陕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陕财办教[2007]96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的通知》(宝政发[2007]6号)以及国家、省、市有关学生资助工作的各项重大资助政策。宣传基层学校、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创新作法和好的经验;宣传资助政策执行中典型的人和事。
2、本次活动宣传的重点是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大类资助政策。
三、活动形式
今年的政策宣传工作要分层次、分阶段推进,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增强针对性,提高实效性。要以群众所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宣传,力求宣传形式的多样化。宣传工作前期要侧重各项政策宣传,后期要加强成果展示。
(一)利用新闻媒体宣传。积极争取宣传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广播、电台、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全面、详细的集中宣传,为资助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搞好校园内宣传和上街宣传。
1、各高中学校要于7月2日前制作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版面、宣传画(至少2块)摆放在学校大门口显眼位置,校内要张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海报、条幅,向学生发放宣传单,并通过广播、校园网络、板报、班会、师生大会等形式向高三学生宣讲资助政策。
2、区资助中心将于7月10日在陈仓广场(华通商厦对面)组织集中宣传,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届时将邀请有关领导、部门及媒体参加,增强宣传力度。区局要求各学校根据本校类别制作相关内容的宣传版面1-2块,于7月10日早7:10前送到陈仓广场。各乡镇中学和中心小学7月10日在本乡镇进行同步联合集中宣传,地点自选,宣传板制作要求同前。
(三)举行资助金发放仪式。宝鸡市人民政府将于8月中旬在金台区举行2009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资助金发放仪式,届时将邀请市、区有关部门领导出席并进行现场发放。请各高中学校提早安排,精心组织,将此项工作做实做好。
(四)设立咨询电话。金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0917-8616218,全体工作人员将增强服务意识,热情接待来信来访,耐心解答群众咨问。
四、宣传步骤及办法
今年开展的学生资助政策百日宣传活动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广泛宣传,营造氛围(6月份)。区资助中心将印制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单、宣传资料,下发学校或学生手中。同时,各中小学、乡镇中心校和中职学校制作版面、摆摊设点、走村入户,自己组织宣传。
这一阶段的宣传重点是《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阶段:深化宣传,形成声势(7月份)。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组织基层学校于7月10日上街集中宣传。
这一阶段的宣传重点是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和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政策。
第三阶段:展示成果,扩大影响(8月份-9月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利用图片资料展览、举行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金和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发放仪式、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等形式,扩大国家资助政策的影响面,并积极宣传全区资助工作中涌现出的创新作法和典型事迹。
五、几点要求
1、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创新形式,注重实效,确保百日宣传活动不走过场。
2、宣传要有重点,各校要依据自己所面对的不同受助对象进行有侧重点的政策宣传,并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强化宣传效果。
3、宣传要力求大密度,广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点,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4、开展感恩教育和诚信教育。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是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扶助,其中,饱含着党和政府对莘莘学子成才报国的殷切期望。引导、教育受助学生懂得感恩、回报社会是促进他们健康成长的重要教育手段。各校要通过开学报名公布免费项目表、召开奖、助学金颁发大会、专题班会、座谈会、签订承诺书、签字确认免费表等形式,对学生进行扎实的诚信教育和感恩教育,让广大受助学生珍惜来之不易的荣誉和帮扶,使他们学会饮水思源,激发他们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社会。
5、各校于9月30 日前将百日宣传活动小结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0九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