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各项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两免一补”政策(一)
-----上学不缴费 课本不花钱 困难有补助
一、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哪些内容?
第一,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家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第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第三,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
机制。
第四,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二、“两免一补”是什么?是指免费提供教科书、免除学杂费、补助家庭困难的寄宿生生活费。
三、免学杂费后学校经费那里来?2008年中央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定额,公用经费仍由中央和省财政按8:2比例分担, 2008年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350元,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每生每年550元。
四、什么时候免书费?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向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的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学期开始,建立部分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循环使用制度。纳入循环使用的教科书包括:小学《科学》,《音乐》、《美术》(或《艺术》),《信息技术》;初中《音乐》、《美术》(或《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
五、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怎么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从2008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小学每生每天补助2元,初中每生每天补助3元,全年按250天计算,所需资金,中省财政50%、市县财政50%。补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核定拨付相关学校,学校按标准以饭票、“代金券”等形式,经学生本人、家长签字认领,逐月发放,直补到人。六、哪些人可以申请享受寄宿生补助?(一)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二)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它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免除学杂费政策(二)
2008年7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全面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8月12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8〕25号),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这次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是党中央、国务院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后,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的又一项重大决策。
一、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范围是什么?
从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全部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按照当地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标准享受补助。
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的标准是什么?
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中杂费标准执行,我省标准为小学240元/生·学年,初中300元/生·学年。
三、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后学校经费那里来?
所需资金由中央50%、省级20%、市级15%、县(区)15%共同落实。
根据政策要求,教育、财政、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义务教育经费安排使用和教育收费的监督检查,确保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三)
----每年一千五 帮你解忧愁
一、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体内容:
中等职业教育实行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校内奖学金、学生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学校减免学费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国家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助学金、奖学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一、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
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并备案,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三年级学生通过工学结合、顶岗实习获得一定报酬,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
三、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四、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②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申请表,并
递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
④学校组织初审,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将拟资助学生名单报有关部门审批。
⑥学校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学生
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由财政部门根据最终确定的受助学生名单,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四)
----每年800元 用完不用还
随着全社会对教育关注程度的不断增强,教育越来越成为老百姓关心的热点话题。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的发展,把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作为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让更多贫困学生享受到政府助学政策的温暖,顺利完成学业。
一、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哪些资助渠道?
主要有省级助学金、市级助学金、学校资助等。
二、什么是助学金?
就是各级政府设立的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资金。省财政设立陕西省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称“省级助学金”,市财政设立宝鸡市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称“市级助学金”,“省级助学金”“市级助学金”专项用于公办普通高中(含企办)贫困学生的资助。
三、省、市级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哪些?
省市级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在正常招生指令计划内录取的公办普通高中(含企办)在校学生,不包含择校生、复读生和民办高中学生。
四、省、市级助学金资助标准是多少?
省、市级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800元
五、助学金资助对象有什么条件?
高中阶段各级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证以下几类:
(一)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二)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绝育户家庭的学生。
六、助学金如何申请和发放?
省市级助学金按年度申请和发放。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发放完毕。具体程序为:
(一)学生申请。学校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市级助学金政策,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提交由民政部门颁发的城市或农村家庭低保证原件。
(二)学校登记。学校对申请学生提交的农村或城市低保证原件进行查验,真实无误后登记造册。
(三)县区发文批复。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本校所有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整理成册,报县区教育局,县区教育局核查学籍无误后发文批复。
(四)资助金发放。市教育、财政部门根据县区审批结果,及时下拨财政资助资金,由县区财政部门将资助资金直拨到学校,再由学校发至申请学生手中。
七、学校内部有哪些救助或奖励政策?
省市要求所有普通高中(含公办、企办和民办),都要从学费收入中拿出5%的资金,用于资助贫困学生和奖励优秀学生。
八、宝鸡中学学生如何申请助学金?
宝鸡中学学生在本校申请,由市财政按每生每学年800元的标准直接拨付资助资金。
九、学生领到助学金后还要做什么?
学校给学生兑现资助资金后,组织学生填写普通高中贫困学生助学金落实情况确认表,经学生本人、家长及校长签字认可后,报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五)
---贷款不担保 国家贴利息 还款期限长
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国家实行的一项长期惠民政策,是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享受教育权利的有效办法。
一、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二、信用助学贷款的最大优惠是什么?
不需要担保,贷款期限长,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
三、在什么地方或部门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在当地县(区)教育局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即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四、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程序是什么?
(一)在户籍县(区)高中上学的高三学生和省内大专以上院校在校生由所在学校做最初认定工作,在非户籍县(区)高中上学的高三学生和省外大专以上院校在校生由户籍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最初认定工作,符合贷款条件学生领取《申请表》和《贷款证明》,填写个人信息。借款学生持《申请表》、《贷款证明》、贷款申请书和相关佐证材料,到村委(居委)会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后将所有材料提交到户籍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场办理借款学生的贷款申请,审查通过后在申请表上确认盖章;
(三)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织借款学生及其共同借款人签订助学贷款合同。
(四)借款学生在国家开发银行指定的代理行开设个人账户。
(五)借款学生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含回执)到录取高校报到,由各高校填写回执。确认该借款学生报到,并按本校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填写要求划款额度。学费、住宿费划款总额如超过贷款额,按贷款额填写,不足部分由借款学生补足。
(六)借款学生将国家助学贷款回执(一式两份)邮寄回本人所在地的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七)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支行、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县区代理行等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相关账户。
五、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都需要什么资料或证件、复印件?
①学生的身份证明文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②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③新生提供入学通知书,在读生提供学生证及复印件、高校出具的学生未获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六、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定要学生家长担保吗? 孤儿可以申办吗?
必须要家长作为共同借款人。孤儿可以申办,但需要其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七、学生申请条件是什么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二)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三)学生本人户籍及其家庭居住地均在本县(区)。原则上就读中学也应在本县(区),经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也可以是跨县(区)就读的。
八、什么样的家庭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①、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贫困家庭;⑦、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它原因造成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⑩、其它贫困家庭。
九、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贷款多少?需要签贷款合同吗?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学生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需签贷款合同。
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期限是多少? 利率高吗?
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
十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金和利息是怎么偿还的。
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十二、学生什么时候能拿到贷款?
回执单邮寄回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后,由代理银行按操作程序办理借款学生借款手续并代扣资金至各高校相关账户。学生拿不到贷款现金。
十三、高校怎么认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在报到时,出具已签订的贷款合同。
十四、学生需要完成的工作是什么?
(一)开学前需要完成的工作:①提供申请资料;②签订合同;③开立存款账户
(二)到校后需要完成的工作:尽快去学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回执单》的盖章确认,并在第一时间寄送至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回执单》作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发放的必备条件。
(三)毕业后需完成的工作,到所在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贷款金额和还款计划。
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六)
---政府拿钱 帮你上学 不用偿还
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是市政府自2007年推出的一项重大惠民举措,旨在帮助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顺利进入高等学校接受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市政府每年设立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救助考上二本线以上的贫困高中毕业生,圆高等教育入学之梦。这一政策实施以来,我市已有近1780名高中毕业生受到救助,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反响,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一、救助对象
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市高中学校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二批本科及其以上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救助:
1、享有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家庭经济困难的;
2、家庭成员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
3、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阶段性经济特别困难的。
4、涉战下岗失业人员子女。
二、救助金额
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其中市政府4000元、县区政府1000元)。
三、申请程序
高考成绩公布后,由学生或家长持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相关证件向毕业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生在提交申请时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学生身份证、高中毕业证、高考准考证、户口本。
2、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关于家庭经济困难的真实有效证明。
3、城乡低保户同时提供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低保证、低保金领取存折。
四、救助程序
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县区汇总上报→市级审批→救助金领取
五、救助金发放
二本院校录取结束、学生拿到高校录取通知书之后,由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持学生身份证、高考准考证、二批本科及以上高校录取通知书、学生所在学校出具的介绍信(家长领取时还须持家长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救助金存折,并进行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