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金教育(2008)03号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
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招收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管理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校招收的未升学高中毕业生必须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中,进行统一培养和管理,这些学生不得参加高职院校对口招生升学考试。
二00八年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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