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落实区“双高普九”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双高普九”氛围,加大宣传力度,经研究决定于六月下旬集中开展两次大规模的“双高普九”宣传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时间:2008年6月21日、2008年6月30日
二、宣传内容:“双高普九”相关知识。
三、宣传方式:校内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更新橱窗、黑板、制作版面、印制散发宣传资料。
校外可在人口集中繁华地区设立宣传点,利用广播、版面、散发资料等进行宣传。
四、要求:
1、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两次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切实起到实效。
2、 校外宣传要加强组织,注意安全。
3、 区“双高普九”办对宣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4、 各校(园)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