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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双高普九”宣传要求
来源:区教育系统“双高普九”办 作者:  时间:2008-09-16 点击:

  1、标牌齐全,醒目鲜亮。标牌包括校名、校舍建筑物名、处室部门名,迎检时工作人员佩带绶带、胸卡等。
  2、标语规范,统一刷新。制作“双高普九”规定宣传标语,刷新校园文化永久标语,如:校风、教风、学风等。
  3、版面精美、内容丰富。制作喷绘彩版,精心布置橱窗、办好宣传黑板。
  4、名人画像、文化艺术条幅装点到位。
  5、悬幅大气、布点合理。包括横幅、竖幅 、立柱对联等。
  6、旗帜飘扬,崭新艳丽。各类旗帜包括国旗、党旗、团旗、队旗、校旗、彩旗等。
  7、制作专题宣传片以及学校宣传画册(页),突出学校特色。
  8、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文化气息浓郁。
  9、合理设计本校(园)检查路线,各校(园)设一名引导讲解员,负责本校(园)检查的全程引导和讲解任务。
  10、各校(园)开展的大型活动,请及时和本办公室联系以便安排专人进行摄影和摄像。
  总之,一定要通过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浓厚的“双高普九”氛围,形成强烈的“双高普九”视觉冲击,宣传造势工作是“双高普九”工作很重要的环节,各校要根据本要求并结合自己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学校“双高普九”宣传工作方案,认真加以落实。

 

金台区教育系统“双高普九”办公室
200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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