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金台区委依法
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宝金治区办〔2009〕17号
关于开展2009年“12.4”全国
宣传日系列法制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2009年是“五五”普法的第四年,又正逢新中国成立60周年,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大力宣传新国成立60年来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光辉历程和辉煌成就,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更好的服务科学发展,根据宝治市办[2009]38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全区2009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二、时间安排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三、宣传重点
1、结合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力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成功经验,宣传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宣传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和成就,宣传在提高公民法律素质、提高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方面的重大发展。
2、大力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结合贯彻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将宪法作为学法和宣传重点,着眼于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宣传宪法中有关国家根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生活基本原则等内容,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崇尚宪法、贯彻执行宪法的氛围。
学习宣传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人民民主制度,促进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3、学习十七大关于依法治国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论述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重要论述,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和重点热点法律法规,在广大干部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培养法律素质,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观念、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建设和谐金台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4、积极开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着眼于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农村改革发展等,大力宣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宏观调控、资源环境、土地经营权流转、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着眼于促进解决民生问题,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等贴近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
5、进一步加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大力宣传基层民土自治、依法维权、依法信访等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促进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和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活动内容
今年“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要以全面实施 “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进一步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1、全区各乡镇街、各单位、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组织开展好各自的“12.4”法制宣传日活动,进一步全面落实“五五”普法依法治区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的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法制讲座和集中学法用法活动,通过媒体、板报、自办刊物、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书法比赛、单位网站论坛、自办闭路电视节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创新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营造法制宣传舆论氛围。
2、区级各部门、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司法、行政执法各部门,根据各自部门、行业法规重点,结合落实法制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制定法制宣传活动方案,编印宣传资料,制作刊发法制宣传节目稿件,采取各种方法、形式,广泛宣传动员,举办一次面向群众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深入基层组织开展一次“法律六进”活动。
3、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法治工作指导员要继续深入联系所包抓村、社区,开展与法治建设、民主政治建设、社会稳定相关的以及涉农法律法规、惠农政策的宣传活动。同时,帮助包抓的村社区宣讲法律知识、更换或制作一期法制宣传栏,为基层办一件普法实事。
4、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司法局发挥媒体作用,突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区”主题,联合在《金台瞭望》报刊上制作法制宣传专题版面,丰富宣传内容,营造宣传舆论氛围。
5、治区办、团区委、区教育局共同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律网上竞赛活动。各中小学校要结合青少年学生特点实际,通过全国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参考题阅览学习、法律知识考试、校园网络讨论、法制宣传板报,开展法律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及行为矫正等服务活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6、继续开展好“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全区“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加强企业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办事,增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能力,深化“依法治企”“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7、区级各部门在”12.4”期间要制作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法制专题片,重点宣传法治建设、法律服务和社会稳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画、宣传挂图在全区城乡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等公共场所发放张贴工作。各乡镇街、各单位以及社区、村要结合活动主题更换法制宣传橱窗内容。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12.4”法律援助送温暖活动,通过开展法律咨询和各种送法活动,广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
8、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驻区大中型企事业单位都要针对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城区建设中的实际问题和基层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围绕蟠龙新区建设、金河工业园区建设、硖石生态旅游区建设和代家湾城中村改造等全区经济建设重点区域开展普及面广、有影响力的集中学法专项活动。蟠龙镇、金河乡、硖石乡、卧龙寺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开展专题法制宣传活动的协调牵头,强化措施,讲求实效,推进“民主法治社区”、“民主法治村”、“依法办事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行业依法治理示范单位”、“法治校园”创建活动,努力促使我区12.4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法制宣传涉及各个部门及行业,各级普法依法治理机构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参与“12.4”宣传活动,认真安排布署,加强本系统、本单位宣传活动指导,精心筹划,集中力量,组织开展一系列规模大、范围广、内容全面、形式新颖的宣传活动,使“12.4”进一步成为开展法制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营造法治氛围的重要载体和舞台,确保法制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2、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谋划”12.4”系列宣传活动,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努力为金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3、面向基层、服务群众。进一步加强以人为本的理念,结合不同人群的特点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要把”12.4”法制宣传与“法律六进”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和单位,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送进千家万户。把“12.4”法制宣传活动与法律服务结合,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要继续通过法律咨询、赠送法律服务卡及法律书籍资料、法制宣传志愿者活动等,帮助广大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参与法治实践,依法开展生产生活和维护合法权益。
4、创新法制宣传形式。各乡镇街、各单位、各部门紧紧围绕今年“12.4”活动主题和宣传重点,结合本部门特点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整合各类宣传资源,不断丰富宣传教育活动形式,增强宣传效果。既要运用好座谈会、党委中心组学习、法制讲座、模拟法庭、法律咨询、法制展览、法制宣传栏等传统宣传方式,又要探索新途径,拓展法制宣传公益广告、移动电视法制宣传、手机信息法制宣传等宣传手段和渠道,积极筹划组织法制文艺创作演出,把法制教育与群众性文化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文化活动,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各单位力争在宣传月期间做到报刊有文章、电台有声音、电视有图像、网络有信息,为和谐稳定金台营造良好的氛围。
5、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收集普法活动的相关材料,及时向治区办反馈情况;积极提供法制宣传信息和法制宣传资料,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12月20日前总结上报宣传活动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取得成效等。
附:2009年“12.4”法制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抄报: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抄送: 区委办、区人大办、抄送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委政法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各领导成员
2009年“12.4”法制宣传活动情况汇总表
单位(盖章): 200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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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学法用法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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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开展教育法律法规、惠民政策的宣传活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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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宣传形式: 1、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及书籍(份): 2、法制宣传栏、版面、板报(块): 内容: 3、法制文艺演出(场次): 4、网络论坛刊物: 5、法制报告、讲座或座谈会(场次及内容): 6、法律知识竞赛、模拟试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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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活动开展情况: |
备注:各校(园)请将12.4法制宣传活动情况总结及汇总表交区教育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