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2009年度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
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高中:
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宝政发[2007]6号)、宝鸡市教育局、宝鸡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的通知》(宝市教发[2009]172号)精神,为切实作好我区2009年度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时限、高质量完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继续为《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宝政发[2007]6号)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范围,凡户籍在宝鸡市、并在金台区高中学校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二批本科及其以上院校录取的高中毕业生,属于下列类型和范围的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救助。
1、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家庭子女(学生本人或监护人属于低保对象)。必须是持有区民政部门发放的有效低保证原件和银行2009年4—7月连续领取低保补助金存折)。
2、家庭成员中有人身患重大疾病。在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发生重大意外事故的家庭子女。在
4、涉战下岗失业人员子女。按照市政府2008年第59次会议《关于涉军上访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将在宝鸡市区域内就学的涉战下岗失业人员子女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等教育救助范围。提供参战证明下岗等有关证明(具体认证程序按宝政发[2007]6号文件执行)。
二、救助标准
救助标准继续按每生一次性5000元的标准补助。
三、 救助程序及方法
救助程序、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继续按照《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办法宝政发[2007]6号文件办理。
四、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时限要求紧,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及时部署安排,落实责任,确保救助工作有条不紊的开展。
2、广泛宣传政策。各学校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的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的救助条件、标准、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每一个符合条件的学生得到救助。
3、严格工作程序。各学校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救助工作规定的条件、程序、标准,把好资格审查关,对申请学生逐人逐户进行调查核实,提高工作效率,使每位应受助的学生在开学报道前领到救助金。要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确保救助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五、报送要求。
(1)所有纸质资料均为A4纸,贫困学生纸质材料一人一袋,列清目录,统一编号。材料档案袋编号与《金台区贫困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初审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中的救助对象的顺序要一致,“按救助对象序号”一“类型”连续编写。材料袋封面的目录栏注明档案袋内容所有材料的名称、份数等
(2)贫困学生资料电子版(附件3)报jtqzzh@126.com
(3)各校务必将附件2(4份)和附件3(1份)于2008年7月26日前连同有关主要证明材料原件及两份复印件上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附件3同时以电子表格形式报送)
附:
1、宝鸡市金台区2009年度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日程安排
2、《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申请表》
3、《金台区贫困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初审情况汇总表》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金台区2009年度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
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工作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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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 程序 |
时间安排 |
主 要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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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宣传 |
至 |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在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开展上街宣传活动;举行必要的资助金发放仪式;建立信息专报制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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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 申请 |
至 |
学生或家长持村委会或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相关证件向毕业学校提交书面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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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审核 |
至 |
学校组织人力对本校申请对象调查核实,对符合条件学生发给表格,学生办完相关手续后,将申请材料交毕业学校,学校将确定的救助对象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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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审核 汇总 |
至 |
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齐汇总救助材料,并进行初审,将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抄报市财政局(县区一次性上报二本线以上的救助对象的相关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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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审批 |
至 |
市级审批结束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批结果通知学校,由学校以介绍信形式通知学生本人或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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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金领取 |
至 |
学生持高校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领取救助金存折。 |
附件2
宝鸡市贫困家庭高中毕业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申请表
县(区)学校: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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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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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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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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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二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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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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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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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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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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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考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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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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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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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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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金领取存折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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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 |
文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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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院校、系、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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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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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主 要 成 员 |
关系 |
姓名 |
职业 |
工作单位 |
年均收入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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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理 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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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办 事处)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
县区民政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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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
县区教育 局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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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审 批 意 见 |
审核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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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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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一式5份,一份由学校留档,4份报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附件3
金台区贫困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救助初审情况汇总表
学校(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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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学生姓名 |
性别 |
年龄 |
高中毕业学校 |
户籍所在县区 |
家庭详细住址 |
高考成绩 |
贫困类别 |
主要贫困事实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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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总人: 汇总时间:
注:1、贫困类别分为城市低保、农村低保、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类,其它情况在备注栏注明。
2、主要贫困事实栏扼要说明受助学生家庭贫困事实。
3、高考成绩必须说明是文科还是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