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金教育(2008)04号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禁止学校非法组织
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等职业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禁止学校非法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的通知》转发你们,请严格遵守执行。
各校要认真遵守《未成年人保护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学校学籍管理,严禁一年级在校生到企业等单位顶岗实习。区局将积极采取措施,配合劳动、工商等部门加强监管,坚决禁止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非法外出务工的现象发生。
二00八年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