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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台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教育股 作者:  时间:2008-09-20 点击:

宝金教育(200842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金台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

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考管中心、勤办、教研室、进校:

现将《金台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并对照目标任务一览表修订完善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展,各校务必于430日前将创建实施方案报教育股。630日前交半年工作总结,11月中旬报全年工作总结。

 

 

                         00八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文明城市  实施方案  通知

  送:区创建办

金台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我市城市文明程度,加快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步伐,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金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标任务分解表》,结合我系统实际,特制定金台区教育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重要依据,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的要求,以政务环境、法制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创建活动等为主要内容,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教育、提高素质、全民参与、齐抓共管,早日将我区建设成为思想道德高尚,科教文化发达,社会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经济社会发展,市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中心文明城区,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验收奠定坚实基础。

二、重要工作及措施

(一)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继续进行教育资源优化整合,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危房改造步伐,为寄宿制学校配备相应的取暖设备、食堂、宿舍等配套生活设施,全面提升农村学校办学环境和水平。以“双高普九”为契机,加大教育投入,按照要求为各校配备一批高标准教学设施,特别要向薄弱学校倾斜,使学校面貌发生较大改观。

以“双向交流,共同提高”为目的,不断完善“城乡教育手拉手”,坚持城市教师送教下乡,农村教师进城培训的教师流通体系。积极开展城乡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提高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强教师业务能力培训,全面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遏制择校现象的蔓延,倡导学校内部在班额、师资配置、学生座位等方面尽量做到公平均衡。

(二)继续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

1、标本兼治,进一步完善治理教育乱收费制度。继续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对全区中小学收费检查工作进行了详细周密的安排部署,并建立了监察员监察制度和举报制度,落实了责任,杜绝“开学不收中间收”的现象。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教育乱收费体系。每学期制订详细的开学检查记录表、中小学收费标准表、中小学收费督察员检查记录表,对学校的教育收费逐项检查。

2、认真执行和落实各项教育收费政策,建立学校收费责任追究制度。把治理乱收费提高到密切党群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和反腐倡廉的高度来认识,把检查、治理和经常性规范收费行为结合起来,坚持治理乱收费三项制度,严格执行收费项目和标准,坚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三)建立健全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相关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金台区教育局关于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就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两免一补”政策,确保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入学。

(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质量观。

1、认真执行课程计划,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指导学生学会学习,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

2、切实加强对学生用书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教育科研部门、学校和教师都不得向学生推销国家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发的“用书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学习资料和各种学具。

3、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体罚、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人格等一切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4、继续贯彻落实《关于减轻学生过重负担几个问题的紧急通知》【宝金文教(20001号】和《宝鸡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宝金教育(200718号】,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大力开展阳光体育活动,确保学生在校每天锻炼1小时。

5、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创建和谐校园。在去年全员培训的基础上,有重点地培养兼职教师,上好心理健康教育课,建立和谐师生关系。

6、落实责任,建章立制、加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积极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建立健全校园意外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五)坚持德育为先,采取多种形式将德育工作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

1、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根据《金台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意见》和开学初转发的《陕西省教育厅2008年德育工作要点》,各校要认真贯彻并制订学校德育工作计划,切实推动学校德育和家长学校工作的开展。

2、扎实推进学校德育工作,落实‘关于200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和‘金台区教育系统2008年度“创佳评差”责任书’,积极开展《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中小学诚信教育活动》、《中小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学习和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3、落实国家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的规定,指导区德育基地和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内容健康、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把学校教育和校外活动有效衔接,有力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三、组织机构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为了保证我系统创建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金台区教育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创建工作领导小组:

  长:陈宝庆、君亭

副组长:李  鸿

  员:李  恒、吕革生、陈  艳、李 

路胜利、苏 

下设创建办公室:

  任:吕革生

  员:李军辉、李德祥、王晓红、池渊

联络员:李军辉

联系电话:3520742(办公室)

四、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广泛宣传。要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研究、部署、检查,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要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多种形式,开辟宣传专栏,有组织、有计划、高质量地开展经常性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2、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活动开展。要及时总结创建活动,不断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对创建中涌现出的典型人物,要注意加以引导和培养,在全系统广泛开展“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竞赛活动,促使创建活动深入进行。

3、健全工作机制,促使任务落实。为确保创建任务的完成,要落实好三项工作机制:一是目标责任机制。校级领导对创建工作任务要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各尽其责、共同参与的创建格局。二是领导包抓机制。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拿出具体的实施方案,制定可行的工作措施,抓好具体落实。三是责任追究机制。区教育系统将对各校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并把创建活动的考核情况作为一项硬性指标,纳入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4、各校(园)要制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确定专人负责及联络员,并将创建方案、创建相关文字、图片等资料进行整理收集。

附: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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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00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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