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开展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月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小学、局直各单位:
为提高广大干部、师生的法律素质,全面落实 “五五”普法依法治区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法制区创建,为教育强区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法制环境。按照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区教育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十七大关于法治建设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的重要论述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06年以来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
2、《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物权法》、《卫生许可法》、《劳动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法律援助条例》、《信访条例》、《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
3、“两免一补”、城市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贫困生资助等有关政策。
4、金台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和《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
二、活动安排
本次法制宣传月活动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时间从
1、各中小学、幼儿园要主动邀请区级政法各部门、区关工委和法律服务机构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知心律师”到学校为广大师生作法制报告,开展法律咨询和自我保护、安全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及行为矫正等服务活动。
2、各校(园)、各单位要以“五五”普法总结验收为契机,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月的舆论氛围。要通过举办法制文艺演出、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制作悬挂法制宣传月横幅、张贴法制宣传画和法制宣传标语,利用媒体和网络宣传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普及面广、有影响力的集中学法专项活动。
三、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校(园)、各单位对此次法制宣传月要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制定本单位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强化措施,讲求实效,努力使我系统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月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2、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各校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围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主题,突出以宪法为核心的全民性、广泛性、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针对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
3、形成声势,营造氛围。宣传月期间,各学校要注意收集普法活动的相关材料,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不断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领域,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及时向区教育局反馈情况,向媒体提供宣传信息。
4、各单位要将此次法制宣传月活动总结于
附:金台区第十六个法制宣传月活动宣传标语
二0一0年四月十二日
1、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4、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5、创建“法治金台”,构建和谐社会
6、提升法治质效,建设法治金台
7、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律文化
8、弘扬宪法精神,共建和谐社会
9、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法治金台”建设
10、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
11、围绕“一学三讲”,开展“法律六进”
12、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3、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14、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15、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公平正义
16、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的贯彻实施
17、依法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18、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9、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0、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21、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法律素质教育
22、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诚信经营
23、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
24、开展“法律进家庭”活动,共建和谐家庭
25、开展“法律进工地”活动,增强守法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