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金教育(2009)142号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转发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公、企、民办中小学,乡镇中心校:
现将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宝市教发[2009]306号)文件转发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区教育局将随时对校(园)防控甲流工作进行检查,也随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二〇〇九年十月三十日
抄 送:区督导室
宝鸡市教育局
文件
宝鸡市卫生局
宝市教发[2009]306号
关于加强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秋季开学以来,我市已相继发生了60余例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石油中学等3所学校陆续出现了甲型H1N1流感暴发疫情,全市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形势非常严峻。为了有效控制甲型H1N1流感的进一步扩散,减少疫情危害,进一步强化防控措施,切实落实各项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甲型H1N1流感的集中暴发和扩散流行。现就近期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需要加强的各项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1、各级各类学校和幼托机构必须坚持每天早、中、晚进行体温检测制度(所有学生坚持晨检和午检,住宿学生要进行晚检)。走读学生的体温检测关口前移,在学生进校门时由学校安排专人集中进行,检测完毕方可入校。对体温检测人员要提出明确要求,落实责任,防止漏检或因不负责任造成误检。遇有发热学生立即送医院发热门诊;建立师生身体健康状况自查报告制度、因病缺课报告和缺课原因追访制度,并坚持零报告制度,努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建立详细的记录档案。
2、学校一旦出现疫情,立即启动防控预案,对发热伴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及时送指定医院进行救治。对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隔离留观、预防性服药、佩戴口罩等措施,其中中小学、幼儿园以居家隔离为主;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要以学校为单位,预留隔离病人的专用宿舍,并做好相应设施、用品的准备工作;对于被隔离的学生,要严密各项措施,妥善安排好生活。学校隔离区的管理人员也要严守隔离规范,避免交叉感染、扩散传播。如疫情扩散风险较大,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印发的《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方案》相关规定,经当地政府批准,中小学和大中专学校可按照由班级到年级的原则,采取临时停课等防控措施。
3、坚决停止较大规模的人员集聚活动。
4、加强学校学习生活场所的开窗通风。学校要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教室、宿舍、图书馆、实验室等各种生活场所的通风换气,不能自然通风的校舍等要采取措施,加装换气设备,强制通风。
5、加强健康教育。对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增强师生对甲型H1N1流感的认识,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克服麻痹思想。要求寄宿制学校和民办学校近期周六、周日在校内休假,学生不许外出。要教育非寄宿制学校学生周六、周日不去校内外人群密集的场所活动,要教育学生注意日常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多做户外活动,及时添加衣物。
6、加强校园管理。各级各类学校都要强化门卫制度,未经体温检测、未经健康登记,不允许非本校师生进入校园。教职员工和学生一般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出校的,必须实行严格的请销假制度和体温检测,对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嫌疑的留观七天方可进校。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工作,对学校食堂及校内其它餐饮、副食品店,学校的自备水和饮用水设施及学校的环境卫生情况要定期进行检查。
7、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清除卫生死角,重点做好教室、图书馆、电教室、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垃圾台点、教学楼等区域的消毒灭菌、保洁工作。消毒工作要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实行科学规范消毒。
8、从现在起,各学校要在当地卫生部门的指导下,有针对性地对师生采取预防性服药措施。
9、按照省、市统一安排,积极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接种工作,同时做好季节性流感疫苗的接种和宣传工作。
10、所有学校必须设立医务室。每个学校医务室近期要至少保证有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可和卫生部门联系,由卫生部门指派专业人员进驻学校或兼职)。近期较大规模的学校最少配备2名以上校医,当地医院或社区必须有2名医护人员负责包点工作,配合学校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治、监测和其他卫生保健工作。
请当地教育、卫生部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主管校长、年级组长、班主任、校医、确定的专兼职防治人员等甲型H1N1流感防治人员的责任,并将姓名、联系电话造册登记,及时上报备查。
11、加强防控工作的物资储备。学校要挤出专门资金,购买足量的甲流防控物资,如消毒药品、口罩、红外线体温枪、通风设施等,以保证防控工作需要。
12、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县区教育、卫生部门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学校的甲流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做到不漏乡、不漏校。市教育局、卫生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从即日起,对各县区、各学校防控工作进行联合督查,对工作薄弱、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学校将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向当地政府建议对有关人员做出处理,检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要进行通报。
宝鸡市教育局 宝鸡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学校 甲流防控 紧急通知
抄送:省教育厅、市政府
宝鸡市教育局 2009年10月26日印发
共印2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