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防控甲型H1N1流感督导检查的通报
宝金教育(2009)138号
各公、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校:
自2009年10月5日我区发现首例学生感染甲型H1N1流感病例后,区教育局立即启动了《金台区教育系统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预案》(宝金教[2009]60号),并多次召开校(园)长防控甲流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系统防控工作。10月17日后,我区甲流疫情突发严峻,直接影响到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到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为此,区教育局在市、区级领导的指导下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了“全力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并于10月18日组成10个防控甲流督导检查组,对我区80所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的防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0月22日,各检查组就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向教育局做了汇报。现将检查后发现的问题通报如下:
1、在全力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中,幼儿园的防控工作不如小学;小学的防控工作不如中学。民办、企办教育机构防控工作最不令人满意。
2、一些民办、企办幼儿园,民办中学没有制定防控工作预案,防控工作无序和凌乱。
3、部分学校、幼儿园虽有晨检、午检制度,但记录、管理不规范,不能及时反映出全校学生测试体温的基本情况。有的学校、幼儿园不在第一关口(校门)进行体温测试,而是让学生进入教室后再测体温。
4、一些学校、幼儿园没有按有关规定对教室、校舍、食堂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工作敷衍了事,消毒记录不健全。
5、个别学校、幼儿园没有执行严格的门禁制度,有的幼儿园甚至连门卫都没有;有的幼儿园家长随意进出,家长直接将孩子送到教室和直接到教室接。多数学校虽对来访来客进行登记,但不能测试体温并登记。
6、部分学校、幼儿园没有建立缺勤缺课学生登记跟踪记录制度,致使学校、幼儿园不能及时掌握缺勤缺课学生基本情况。
7、一些民办学校、民办企办幼儿园在宣传防控甲流知识方面力度不够,形式单一。
以上问题反映出这些学校、幼儿园领导思想意识淡薄,对甲流蔓延所产生的危害认识不足,更没有认识到我区甲流疫情的严重性。为全面打好防控甲流这一战役,区局提出以下要求:
1、校(园)长是防控甲流的第一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按照区教育局的部署全面开展甲流防控的各项工作。
2、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措施,明确职责,责任落实到人,迅速形成防控甲流的长效体系。
3、针对督导检查组所指出的问题要进行梳理汇总,立即进行整改。
4、区局检查组将长期、不间断地对各校(园)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察,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坚决追究相关责任。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抄 送:区督导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