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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台区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教育股 作者:  时间:2009-05-25 点击:

宝金教育(200963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关于印发金台区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公、企、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校,局直单位:

根据《宝鸡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宝鸡市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宝市教发[2009145号)和金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金台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宝金政办发[200938号)文件精神。现将《金台区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予以印发,望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各学校、幼托机构、局直各单位要结合《金台区教育系统安全事故隐患监督排查制度》(宝金教育(2008154号)文件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同时要按时上报工作信息,加强工作联络,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在校期间生命安全和校园及周边环境平安和谐,为创建教育强区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各学校、托幼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三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于5月底前上报区局。自6月份开始,每月20日前报送“三项行动”开展情况,1020前上报“三项行动”工作总结。

 

 

 

 

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抄送:市教育局;

区委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安委会。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近期与长远、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  扎实开展学校安全执法、安全治理、安全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加强学校安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强化学校安全管理,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教育教学秩序的安全与稳定。

二、工作内容、要求

()学校安全工作“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举办学校、幼儿园;

(2)招生虚假宣传,具有欺诈性质;

(3)一些中小学校办学行为不规范。主要表现:①随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补课,学生课业负担过重;②随意加深课程难度、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教学效率不高;③考试科目不规范、考试次数过多,以考试成绩排名、奖惩等;④随意举行选拔性考试,违规乱招生;⑤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工作机制不健全;⑥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不健全;⑦义务教育择校现象严重。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

(5)瞒报事故的;

(6)对安全隐患没有进行排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对中小学教师没有进行安全与应急管理专项培训的;(8)没有组织实施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

2.治理行动。对以下行为进行严格治理:

(1)学校安全基础设施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2)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完好率不达标及不按规定进行检测检验的;

(3)受自然灾害威胁而未落实防范措施的;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5)应急预案制订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6)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区教育局相关责任股室对学校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监督检查不到位的。

3.宣传教育行动。着力开展以下宣传教育活动:

(1)宣传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增强安全意识;

(2)宣传安全发展的理念,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宣传推广学校安全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4)完善安全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安全工作舆论监督;

(5)深入开展省政府确定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秦行”、“安全生产科技周”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6)严格教育培训机构监管,加强师资力量、培训装备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7)加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及教师的安全与应急管理培训,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

三、把握重点时段,稳步推进,务求实效

()进一步细化方案,开展自查自纠(5月底以前)

1.区教育局印发《金台区教育局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学校、托幼机构、局直各单位亦应制定相应工作方案。

2.各学校、托幼机构按照“三项行动”内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加强督促检查,全面推进各项工作(59)

拟定于6月中旬、9月中旬组织两次学校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

(1)学校校舍及教学设施安全。认真排查学校各类建筑和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安全状况,各种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规定。认真排查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应急灯应按标准配齐,并完善预警装置和警示标志,保持消防通道畅通。认真排查防雷安全,按规定完善防雷设施,并定期检测,确保有效。认真排查学校特种设备安全,锅炉必须年检,禁止超期使用,严格管理危化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舍,坚决予以封存;对存在着安全隐患的大中型体育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对校舍及教学设施达不到安全标准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封停。

(2)学生交通安全。认真排查学校交通安全,加强学生乘车管理,学生上学、放学严格实行路队制,严禁学生上学、放学途中随意搭乘无安全保障的车辆,落实学生返家返校安全乘车、路途护送、节假日和大型集体活动安全管理等制度。

(3)学生饮食卫生及疾病预防安全。认真排查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学校食堂一律实行目标管理,严禁承包,严格食堂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严格食品进货索证、登记、储存、加工、发放流程管理,保持食堂内外环境卫生洁净,师生饮用水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搞好校园疾病预防,严防各类流行病发生。

(4)学生住宿安全。学生宿舍安全可靠,有防火、防盗、应急灯、疏散标志等设施。学生的架子床安全牢固、设计科学,严禁角钢和刀片钢做的踏步向寝室通道延伸。男女学生宿舍安全分离,配有专()职楼栋宿舍管理员,有男女宿舍值班室,女生和小学低年级学生有教师陪寝。严防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物品进校园。

(5)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学校要加强对周边自然环境的监控,认真做好排查学校防山体滑坡、防泥石流、防洪、防冰雹等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措施。

2.排查学校内部安全管理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学校安全应急处理预案。学校安全工作机构健全,并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用经费。建立健全以校舍、消防、食品卫生、交通、溺水以及寄宿生管理为重点的安全管理制度;实行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专门档案和安全工作档案。

3.安全教育及安全活动的开展

征订安全教育教材,开设安全教育课,做到安全教育进课表、进课堂,组织开展好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系统接受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传染病、防溺水、防食物中毒等安全知识和技能,建立和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开展“六个一”宣传教育活动:①出一期安全教育黑板报;②组织学生观看一次安全教育专题片;③上一场安全教育公开课;④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知识讲座;⑤以班级为单位召开安全专题讨论会;⑥开展一次安全应急演练。

4.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认真摸排学校周边治安、饮食、交通、网吧以及娱乐场所情况,及时通报和配合公安、文化、工商、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进行综合整治。

()深化“三项行动”,巩固扩大成果(1012)

l.针对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完善管理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对开展“三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四、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三项行动”顺利开展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三项行动-”的领导。各校(园)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将“三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区教育局成立学校安全“三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局长陈宝庆任组长,局领导张守国、李鸿任副组长,局机关股室负责人、局直单位一把手、各校(园)长为成员,下设“三项行动”工作办公室,教育股股长吕革生任组长,负责全区学校安全“三项行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分工:局督导室负责学校安全执法检查;局教育股、计财股负责学校安全治理检查,局办公室、政秘股负责学校安全宣传教育检查。

各校(园)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改责任人,并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际效果。

()突出重点,全方位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各校(园)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要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结合校舍建设维修工程的实施,狠抓隐患的整改落实。要加强对隐患整治的检查力度,要调动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教职员工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而提高治理质量,增强学校事故防范能力。

()健全机制,全面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各校(园)要以这次“三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师生安全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最大限度杜绝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和最大限度控制学校责任事故和校内事故,让安全发展理念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得到进一步落实,促进隐患治理得到深化、安全投入得到保障、安全制度得到执行、安全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学生安全意识得到显著提高,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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