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督团〔2009〕2号
关于印发《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要求,根据省人大常委会
附件:1.《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
2.“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小学、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指标体系(试行)
二ОО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教育 督导 评估 通知
抄送:教育部、国家教育督导团,省人大、省政府办公厅。
各市、县、区教育局并教育督导室。
省教育厅有关领导、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陕西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打印人:山世英 校对人:杨强 共印360份
附件1:
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2008年10月9日修订通过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结合近几年来各地开展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情况,制定“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316工程”的重要意义和指导思想
(一)重要意义。经过14年的努力,全省已于2007年实现“两基”目标,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大幅度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发生了巨大变化,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学前教育也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布局调整和均衡发展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大班额、择校热、违规招生、乱收费、不规范办学等现象还没有得到根本性扭转,教育公平问题依然突出;一些地方和学校应试教育倾向还比较严重,素质教育的实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教师队伍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特色不鲜明,实训条件薄弱,“双师型”教师严重不足;学前教育的办园条件相对薄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基础教育内涵发展和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已成为我省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目标和新任务。为此,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的总体部署,决定从2009年开始,实施“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以下简称“316工程”),每3年为1轮,每年督导评估6000所学校(含幼儿园,下同)。“316工程”将列入每年的教育工作计划,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实施“316工程”,有利于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意识,有利于学校办学条件的不断改善,有利于提高校长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有利于推动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有利于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指导思想。实施“316工程”的指导思想是:根据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强化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的责任,充分发挥教育督导职能作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督导评估原则,坚持以评促管理、以评促建设、以评促发展,监督指导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316工程”的主要内容、特征、原则和职责分工
(一)主要内容。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突出重点、量化指标、增强操作性的原则,将“316工程”指标体系分为6大块,分别为:办学方向,办学经费,办学条件,教师队伍,学校管理与教育教学,教育教学质量。上述6个方面各有侧重,相互渗透,有机结合。
(二)主要特征。“316工程”的实施工作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一是全体性,督导评估范围包括中等和中等以下各类教育;二是强制性,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都必须在3年内接受一次督导评估;三是综合性,督导机构要对学校和幼儿园各个方面的工作进行评估,从而验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学校举办者的教育工作职责和校长管理职责落实情况;四是发展性,督导评估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学校举办者和学校转变观念,强化管理,形成加快学校发展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原则。
1. 坚持发展性原则。对学校的评估,既要客观估价已经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又要关注学校的发展前景、保障措施和全体教职工的努力程度,还要根据指标要求,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所有学校都要按照评估标准,查漏补缺、填平补齐、巩固提高;应该给薄弱学校更多的整改时间,通过前期专项督导和跟踪性评估,推动学校逐步达到评估标准。
2. 坚持“5个结合”原则。“5个结合”,即静态现状认可与动态发展评价相结合;终端结果认可与过程考察相结合;定量测评与定性分析相结合;集中评估与专职督学人员的随访指导相结合;自行评估与市、县(区)交叉评估相结合。
3. 坚持检测手段的科学性原则。重视对学生思想品德、创新能力、动手能力和审美情感等方面的评估,大胆探索评估检测手段,努力做到简单易行、科学合理。
(四)职责分工。实施“316工程”是省、市、县(区)三级教育督导机构的共同任务,实行三级联动,分工负责。省政府教育督导团负责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制定实施方案和指标体系,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组织培训,对各地实施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市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督导评估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并对县(区)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验收;县级教育督导机构负责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布局调整中拟撤并的学校由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学校安全、基本的办学条件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实施“316工程”的程序和结果运用
(一)工作程序。
1.学校按照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对照评估指标体系认真进行自查自评,及时向市、县(区)教育督导机构报送自查自评报告和整改计划。
2.督导机构派督学进行过程督导,针对学校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帮助学校进行整改。
3.督导机构组织督学进行正式督导评估。印发通知书,并在正式评估前10天向社会公告督导评估主要内容,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根据学校规模,确定具体督导评估时间。在督导评估过程中,要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也可以采用个别走访的方式和家长、学生见面。要注重听课、评课,规模较大的学校听课次数要相应增加。要形成简要的书面评估报告,充分肯定学校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将学校存在的问题归纳整理,提出整改时限和要求。
4.市、县(区)在督导评估后,从优秀等次学校中选拔素质教育成效显著的学校,向上一级教育督导机构推荐。在此基础上,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将督导评估认定一批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
(二)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督导评估结果的作用,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1.督导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2.市、县(区)每年通报一次督导评估结果。
3.市、县(区)要把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教育经费补助、教育工作表彰奖励、校长晋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4.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学校要给予奖励;对因学校内部管理不善导致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建议免除校长职务。对因学校外部原因导致督导评估结果不合格的学校,应当建议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举办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的,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5.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把学校督导评估结果作为督导评估市、县(区)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对“316工程”实施情况进行通报。
四、切实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队伍建设,保证“316工程”实施质量
(一)机构建设。根据“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现代教育行政管理体系要求,督导评估学校是政府管理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政监督的权威性和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各市、县(区)政府要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建设,督导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要配备,足额预算经费,改善办公条件,确保教育督导机构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和“316工程”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保证质量。建立“316工程”实施工作责任制和验收制度。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实施“316工程”的领导,防止走过场,保证督导评估质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每年将对各市“
(三)加强培训。“316工程”的启动,对我省教育督导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我们更新观念,优化队伍结构,改进督导评估方法,创新督导评估手段,提高督导评估效益,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素质过硬、专业性强的督学队伍。按照教育部和国家教育督导团的要求,我省将不断完善督学培训体系,定期组织对督学的培训,开阔督学视野,提高督学素质。聘任学科指导专家,建立技术支撑体系。加强督导评估科研工作,力争在理论研究和工作实践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宝金政督(2009)02号
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对西街小学等四校进行学校发展水平
试点评估的安排意见
西街小学、神武路小学、逸夫小学、代家湾小学:
为了总结经验,全面推广,扎实推进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根据《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实施方案》的精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决定,对你们四校进行学校发展水平试点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目的意义
“316工程”是指从2009年开始,在全省实施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每3年1轮,每年6000所学校。这是省政府教育督导团顺应我省教育发展实际所推出的旨在实现教育督导工作重心由督政向督学转变、实现教育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过渡、全面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教育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实施“316工程”,对于增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依法治教意识,加强校长和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推动学校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深化实施素质教育,推进课程改革和教育科研,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开展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就是充分发挥教育督导部门的职能,运用教育督导这个教育管理手段,督促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依法治教、加强领导、履行职责、转变职能、创造条件,办好每一所学校;督促指导中小学校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优化学校管理,深化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引导社会和家长用科学的标准评价学校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关心支持学校的工作。
二、评估依据
《陕西省学校发展水平督导评估316工程小学指标体系》(试行)
三、评估期限
四、方法与步骤
(一)方法:采取“听”(听课、听汇报、听校长演说)、“查”(查档案资料、查帐目、查教案、查作业等)、“看”(察看学校校容校貌及室部建设与管理)、“问”(对学生、家长、教师进行调查问卷)、“测”(对部分教师进行教育法律、法规测试)等方式进行。
(二)步骤:
第一阶段(4月20日—5月4日)为学校自评阶段。主要程序为:1、建立机构,学习动员;2、明确分工,分层自评,收集资料;3、综合分析,整体评估;4、民主审议,总结讲评;5、上交自评报告,建立自评档案。
具体要求可概括为“五上”、“四下”。即一上学校行政会成立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发自评安排;二上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会,下达自评任务,分组自评,责任到人;三上学校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各组自评情况进行汇总,初步形成自评结论,下发各组征求意见;四上全体教职工大会,校长作自评报告后,下发教师广泛征求意见;五上学校行政会,审定自评报告并打印上报,建立自评档案。
自评过程中,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派督学对学校进行过程督导,指导学校进行自评,帮助学校查找问题,进行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5月5日-22日)为区上复评阶段。主要程序为:1、组织培训,明确任务。5月5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人员组成评估工作组进行督前培训。2、进行公示,征求意见。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督学及评估人员入校前一周向社会公示评估学校名单,广泛征求群众意见。3、分工包干,收集信息。评估开始后,各评估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分头采集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量化打分。4、形成汇报,领导审定。评估组集体审议后形成结论,由组长审定。5、进行反馈,做好指导。评估结束后,由评估小组组长向被评学校领导班子反馈情况,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和努力方向。6、制定方案,学校整改。学校根据评估组的意见及时制订整改措施上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并落实整改。7、定期复查,了解效果。评估结束一月后,评估组对学校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了解评估效果。
第三阶段(5月23-31日)为通报阶段。区教育督导室将评估情况向全区通报,上报有关部门。并从“优秀”等次学校中选拔素质教育成效显著的学校,作为实施素质教育优秀学校向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推荐,同时建立各校评估档案。
五、结果运用
1、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学校给予奖励。2、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3、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教育经费补助、教育工作先进、校长晋升等方面重要依据。4、对因学校内部管理不善导致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校,建议免除校长职务。
六、日程安排(见附表)
七、几点要求
(一)被评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对广大教职工进行广泛宣传,使大家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督评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借此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参与民主管理的意识。要广泛深入地学习文件,吃透评估指标及标准,为自评奠定基础。
(二)严格操作程序,切实搞好自评。自评是复评的基础。自评程序要严格遵守,不得随意省略。自评程序本身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系统性,缺一不可。要坚决克服那种随便指派一人写个总结、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的不负责任的做法,真正把自评工作与每年一度的工作总结结合起来;与学校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结合起来;与学校的日常工作和各项常规管理结合起来。努力做到评估过程与工作过程并重;领导评估与群众评估并重;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并重;形成性评估与终结性评估并重。自评期间,要切实做好各项指标要求的落实和资料的收集整理。
(三)认真撰写自评报告,准备好相关的佐证资料。自评报告的信度是建立在大量、有力的佐证资料的基础上的。因此,收集整理佐证资料是搞好督评的关键。佐证资料要充分有力,看得见、摸得着。自评报告的总体要求是: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尽量用事实和数据说话。同时要紧扣三级指标,逐项分析论证。此外,还应突出各自的特色。自评报告务必于5月4日前送达区政府教育督导室,要求word电子文档和A4纸质文档各送一份。
(四)尽可能为评估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工作用房、陪同人员、提前通知好参加有关座谈会和随机抽测的人员,及时提供评估所需的各类资料等。
(五)评估组人员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标准和工作程序,以认真负责、客观公正、不殉私情的态度和精神,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评估期间不得加重学校的经济负担。
二OO九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