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社科联评选全市第十次哲学
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党(工)委,区委及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宝市办字(1998)68号文件《宝鸡市社科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实施方案》精神,充分展示我区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现将宝社科联发(2009)第25号文件《关于开展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转发你们。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并将优秀成果于
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
优秀成果评奖实施方案
(经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研究我市改革和发展问题的成果为重点,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一步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
二、评奖范围
凡在
1、正式出版发行或在公开报刊(“CN”编号)发表的研究
成果;
2、经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登记的内部出版、内刊发表的研究成果。
上述时限内的研究成果,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入参评范围:
(1)文艺作品、新闻报道、教材(专著出版后选作教材的可以专著申报)、翻译作品、年鉴、实用指南、工作总结、一般大事记、介绍性文章、论文集(其中符合条件的单篇论文可以个人成果申报);
{2)著作权有争议尚未解决的研究成果;
(3)已获省级以上(含省级)奖励的研究成果;
(4)现职市级领导干部的研究成果;
(5)与市外合作的、第一作者不是我市作者的研究成果;
(6)字数少于3000字的研究成果。
三、授奖比例
本次优秀成果评选活动的授奖面占初审合格成果总量的55%。奖励比例:一等奖占授奖面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70%。所有获奖成果由市委、市政府颁发获奖证书和奖全。并以决定的形式予以表彰。
四、程序要求
成果评奖工作按照申报、受理、评审、终审、审批、表彰的程序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l成果中报(
(1)符合参评要求的成果,由作者填写《宝鸡市第十次哲
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原件1份,复印件?份,复印件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连同成果原件、复印件(著作7本;论文原件1份,复印件7份,复印件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和评审费(论文30元,著作80元)一并报送成果作者所在单位(所属学会、市级部门、县区委宣传部、科研部门)。
(2)一个作者只能在一个单位申报;独立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联合完成的成果限报一项(第一作者的名字只能出现一次)。
(3)以集体(署名单位或课题组)名义申报的成果须经集体研究同意方可申报,并附单位盖章的书面材料(一个单位或课题组的名称只能出现一次)。
2、成果受理(
由成果作者所在单位统一报送评奖办公室。没有主管部门或没有所属学会的社会人士,其成果可直接报送评奖办公室。愈期不再受理。
3、成果评审(
评审组根据《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办法》规定的评选标准,在评委认真审阅、打分定等的基础上,提出本次获奖成果建议名单,报送评奖领导小组终审。
4、成果终中(?月21日至
评奖领导小组在听取评审组汇报的基础上,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报市委市政府审批。
5、成果表彰(时间待定)
五、组织领导
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龚晓燕同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刘桂芳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以下按姓氏笔划排序):马耀斌、宁喜祥、孙亚科、李全武、张乃兴、张良铭、张景文、李铁、肖瑜莲、郭鉴明、谢丽娟、雷念增、魏武生。
评奖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实施方案》、《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办法》。
评奖领导小组下设评奖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由市社科联主席张景文同志任主任,市社科联副主席肖瑜莲同志任副主任。
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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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成果名称 |
成果形式 |
完成形式 |
何时何处发表 |
作者姓名 |
作者单位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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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准确填写姓名、工作单位、成果名称等信息。此表一式两份,一份报评奖办公室,一份留报送单位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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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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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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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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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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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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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会或县区、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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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题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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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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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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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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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何时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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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提 要 |
有何创新观点和理论价值 |
刊及实际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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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或县区,部门推荐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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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审 组 意 见 |
年 月 日(公章) |
评奖 领导 小组 意见 |
年 月 日(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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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原件1份,复印件7份,复印件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单位等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