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平安校园”自查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乡镇中心校:
根据宝金教(2005)57号《关于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2008年金台区“平安校园”自查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宝鸡市中小学(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检查评估细则》对本校创建工作认真进行对照检查和查缺补漏,凡自评分在90分以上,认为已经达标的学校,可向区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申报。2006、2007年度被评为区级“平安校园”的单位,可参与更高一级的申报。
二、申报材料
按照“平安校园”评估认定工作程序,各校园申报时应提交《“平安校园”申报表》、申请报告(内容主要涉及平安创建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和自查评分表一式三份。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必须于2008年10月30日前上报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电话3520545)
四、检查考评
区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将在11月中下旬对申报学校进行联合考核,经检查考核合格的,按规定授予“平安校园”称号,同时将推荐3-5所学校参加市上的考核验收。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二00八年十月七日
附件1:省级“平安校园”名单
附件2:2006、2007年区级“平安校园”名单
省级平安校园名单
石油学校 西街小学
2006、2007年区级平安校园名单
陈仓路小学 十里铺中学 金台高级中学
西关中学 龙泉小学 店子街小学
西街幼儿园 蟠龙二中 逸夫小学
硖 石 二 中 蟠龙一中 宝铁四小
牛寺庙小学 龙泉中学 群众路小学
马营幼儿园 宝铁一中 李家崖小学
车站幼儿园 东仁堡小学 光明小学
斗鸡台小学 斗鸡中学 长寿小学
民族幼儿园 硖石一中 金河中学
六川店小学 红硖小学 陵原中学
陵原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