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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台区教育系统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的通知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  时间:2008-09-20 点击:

宝金教(2008)3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现将《金台区教育系统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系统
2008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2008年是 “五五”普法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推动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区2008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的精神,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现制定2008年金台区教育系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深入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努力提高局机关工作人员和广大教职员工、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质,使教育系统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二、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五五”普法工作
  1、深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⑴积极开展“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按照省、市、区的要求,各校(园)、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民主法制意识。
  ⑵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的学法制度,做到领导带头学法。各校(园)、各单位要利用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一年安排不少于两次的领导班子学法活动,并做好学法记录。
  ⑶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今年,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各种载体,继续组织教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做到“三个继续”:一是继续开展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二是继续开展共同法的学习宣传;三是继续开展教育专业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⑷重点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是我系统“五五”普法的重点内容,主要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法制课堂教育。继续发挥课堂教育在法制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和基本常识,要认真抓好中小学法制科的计划、教材、师资、课时“四落实”。重点做好两方面工作:①突出政治、思品等学科中的法制课堂教育,并在其他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②要充分利用晨会、班会课、综合实践活动课等时间,组织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①继续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学生法制意识。各校要结合实际,充分利用法制读本、图片、光碟等各种宣传资源,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工具,充分利用共青团、少先队、青少年维权岗等多种组织,积极开展以悬挂横幅、出黑板报、张贴标语、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法律征文比赛、法制参观展览等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在学校中创设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提高学生法制意识。②继续组织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法制实践能力。充分利用少年法庭、少管所、戒毒所、监狱、劳教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社会资源,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并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法制教育基地参观、学习;充分利用团队活动、校外活动、学生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形式的法制实践活动;积极开展“警校共建”,特别是要多创办法警学校,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三是加强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工作。学校要积极发动党员教师、班主任、政治教师、政教工作者、法制副校长等教育工作者,组成帮教队伍,认真开展与不良行为学生结对子帮教活动,矫正学生的不良行为。四是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教育局、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对有心理障碍和行为异常的青少年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心理矫治,运用有关心理教育方法和手段,培养青少年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深入推进依法治教工作
  2008年,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工作要以“推进依法治校,创建和谐校园”为目标,以依法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维护师生合法权益等为重点,努力提高教职员工的法律素质,在我局形成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1、进一步推进学校的依法管理
  2008年,学校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各学校学区内的学生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到100%,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二是依法规范学校收费。学校要认真落实“收费公示制”,做到亮证收费;认真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严禁违反规定进行补课、办班;严禁征订违反省教厅规定之外的学习材料;严禁向学生收取规定收费项目之外的其它费用;三是依法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学校要依法保障教师进行教育教学、教师参加进修或培训、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等合法权利,制止一切损害教师合法权益的行为。学校要依法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要尊重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等。四是创建“平安校园”,确保师生安全。各校(园)要根据宝金教(2005)57号《关于创建“平安校园”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中小学安全保卫技术防范标准》要求,继续做好技防设备的配备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检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卫生安全制度等制度,规范安全管理;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法制宣传活动,加强师生安全与法制教育,提高师生安全与法制意识;四是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演练,提高师生应急自救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加强对学校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及对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及时发现学校及周边出现的安全新情况、新问题,主动与区有关职能部门进行联系,切实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的要求,各单位要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全局性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教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要努力提高基层学校领导干部的依法治教水平,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
  3、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按照“实事求是,有错必究,责任自负,责罚相当,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教育局将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落实行执法责任制。
  三、组织保障
  1、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确定普法联络员,并做到职责明确,分工落实。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布置工作。
  2、抓好落实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系统普法依法治理计划,抓好落实工作。普法工作要做到广泛宣传,并在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向纵深发展。依法治理工作要做到以热点、难点、重点为突破口,切实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
  3、调查研究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针对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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