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局直各单位:
“春节”前后,国家、省“两会”将相继召开,为做好两级“两会”期间教育系统的信访稳定工作,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宝金治区办(2008)01号文件(关于在全区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区教育局决定利用两月时间,在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一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现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 目的意义
此次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为重点,突出“法律伴我行,保护你我他”的活动主题。通过集中开展教育学习活动,在教育系统营造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使系统广大干部和教师切实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执教、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着力解决群体性上访,越级上访、缠访、闹访、违法上访等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信访秩序,为深化教育改革,维护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创设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 实施步骤
这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动员部署阶段(1月8日至15日):由区教育局负责。制定教育系统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意见,成立以陈宝庆、王君亭为组长,吕革生、路胜利、李斌为成员的的领导小组。各校(园)、各单位要专题研究,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要采取召开动员大会、专题会议,层层进行思想发动。通过宣传动员,使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充分认识当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依法信访、依法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各校(园)、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集中教育阶段(1月16日至26日):区局将召开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动员会。区上成立了由政法、信访、教育和有关执法部门专业人员组建的法制教育宣讲团,各校可邀请宣讲团成员赴校宣讲,宣讲团成员名单见附件1。对信访、维稳问题突出的学校、单位,区局将组织专门力量重点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集中教育,切实解决部分干部教师法律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不依法维权等问题。各校(园)、各单位也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本校(园)、本单位违法、违规上访情况进行归纳梳理,
对长期缠访、闹访、无理访、违法上访的重点人员要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办学习班,开展针对性的法律知识学习教育。要通过学习教育,帮助他们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增强依法信访、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切实维护教育系统的稳定与和谐。
处理问题阶段(1月27日至2月24日):各校(园)、各单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领导小组要集中力量开展一次矛盾纠纷大排查,要对本校、本单位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逐件分析研究,分别不同情况,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及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和办复。
巩固验收阶段(2月25日至2月28日):各校(园)、各单位在这次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中要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标准、有实效,真正实现矛盾纠纷得到调处、隐患得到化解、法制意识得到增强的目标。区教育局将把这次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纳入教育系统目标和综治考核之中。 2月底,区教育局将对各校(园)、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抽查,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整改,重新补课。
三、 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校(园)、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区局决定开展这次法制宣传教育专项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及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一把手”挂帅,亲自抓,并结合本校(园)、本单位实际开展讨论,真正解决思想认识上存在的问题,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2、明确分工,狠抓落实。各校(园)、各单位要把这次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做为当前的大事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对因工作不力造成违法信访问题持续发生的校(园)和单位,要逐层追究领导责任。
3、突出重点,力求实效。各校(园)、各单位,要按照区教育局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本校(园)和本单位实际,突出工作重点,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哪个环节工作薄弱就重点强化哪项工作,不搞一刀切,防止图形式、走过程,要在真正解决问题上下功夫求实效。
4、各校(园)、各单位要将此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的领导小组名单和工作机构,实施方案于1月20日前报区教育局办公室,将专项活动总体工作情况及总结于2月28日前书面报区教育局办公室。
宝鸡市金台区教育局
二00八年一月八日